刚才的悄悄话,虽然脸已经拉近,恐怕还是传到了整个酒馆的客人与老板耳中。
这武官从小嗓门就很大。
“该怎么形容那股美感才好啊。隔着锁子甲也看得出底下那身自幼锻炼的钢铁肌肉。正气凛然的脸孔面红耳赤。在开始决斗前,朝四周瞪视的高压眼神。那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男人从上方俯视。”
武官身高约一公尺九十公分。
可以想见法斯特与其座骑有多么高大。
若要轻易越那压力,唯独身高两公尺二十公分……而且浑身散的魄力更胜于法斯特的我国英豪雷肯贝儿卿吧。
“那真的十分美丽。一次就好,真希望能与那男人同床共枕……哎,那种机会……”
“这部分不重要。和雷肯贝儿卿的决斗过程呢?”
我想问的是那部分。
武官因为话被打断,有些不开心地仰头灌酒。
周遭众人也吞下口水,屏息倾听。
“很美啊。就这样。”
“啥?”
“不然还能怎么描述?『灵魂遭阳光融化之人,因美丽而忘却战斗,最终死于忘我之中』。刚才的英杰颂歌不也这样唱吗?”
武官以捉弄般的语气说道。
这家伙不打算详述当时的经过啊。
我不由得加重语气。
“我说你啊,我们是好朋友,讲给我听也无妨吧?”
“让我考虑看看啊。”
“别再吊人胃口了。你不讲的话,酒费自付喔。”
我喝了一口自己的麦酒,用不愉快的眼神直盯着武官。
“没办法,就说给你听吧。先雷肯贝儿卿把魔法长弓交给我,要我去拿她的斧枪。”
“就是传闻中,雷肯贝儿卿用来斩杀数十游牧民族的利器。”
和魔法长弓一样,是经宫廷魔法师附魔的武器。
据说是强化锋利与耐用度。
“论武器长度,是雷肯贝儿卿有利。铠甲也是。听闻法斯特只是领民不足三百的弱小领主骑士,装备也只有锁子甲,而雷肯贝儿卿穿的是刻满魔术刻印的强力铠甲。当时在我眼中,尽管法斯特美得吓人,甚至堪称魔性,但我还是对雷肯贝儿卿的胜利深信不疑。”
“这是当然的。”
装备差距未免太大了。
而且实际功绩也差距甚大。
体格也不及维廉多夫的最强骑士雷肯贝儿卿。
更何况法斯特?冯?波利多罗这名号,是在维廉多夫战役才次听闻。
虽然之后才透过英雄颂歌得知,他曾在军务中斩杀百余山贼。
但雷肯贝儿卿累积的战功更加辉煌。
即便赞颂他曾斩杀无数喽啰,与雷肯贝儿卿相较之下也不值一提。